香港中通社10月17日电 一名24岁到香港升学的内地女子被控一项为取得入境证而安排作出虚假陈述的罪名,1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监禁17个星期。
据悉,被告讹称毕业于美国康乃尔大学,报读香港大学金融硕士课程。今年3月,港大接获虚报学历的投诉后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情况而报案,并开除其学籍。
据香港入境处公布,今年5月与警方就虚假学历证明的案件进行联合调查。入境处查核被告来港就读的进入许可申请时,发现被告于申请表格上同样报称该虚假学历以取得入境许可来港就读。被告于6月22日经罗湖口岸出境时被入境处人员截获。
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处人员作出或安排作出虚假陈述,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5万港元及入狱14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任何人士如制造、使用或管有虚假文书,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狱14年。
入境处及警方提醒申请人切勿以身试法,误信可透过任何非法途径或虚假资料获取批准来港就读或居留。入境处重申,任何人士以非法手段取得来港就读许可或居留身分,将会被依法取消来港就读或居留资格及面对相关刑责,而涉案人士亦会被遣返原居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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