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十余名儿童 四川一人贩子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备受关注的王浩文拐卖儿童案21日二审宣判,中国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浩文维持了一审作出的死刑判决。

  内地媒体“极目新闻”当天引述寻亲家长雷武泽消息报道。二审判决书写道,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对不会缺席。本案的依法判处,彰显人民法院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人民法院将与全社会共同努力,让“天下无拐”早日实现。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另据内地媒体“川观新闻”,二审判决书显示,王浩文到案后对主要犯罪事实拒不认罪,不配合查找被拐儿童,毫无悔罪表现。人身危险性极大,属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应予严惩。

  雷武泽的儿子小名川川,1998年4月出生,于2001年被人拐走。2023年6月,雷武泽终于寻回了川川,“人贩子”王浩文随之受到关注。

  内地媒体“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5月初,王浩文等人拐卖儿童案在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在案证据显示,王浩文从2001年10月开始从事拐骗、贩卖儿童犯罪活动,2006年曾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从事拐卖儿童至2014年6月,在多地流窜作案14起,连续作案时间长达十余年,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

  2024年6月,南充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王浩文犯罪所得19万9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一审中,王浩文拒不认罪,不承认拐卖了川川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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